见过你,还参加过你的电影地首映式呢。”他笑了笑。
“你参加过我的首映式?”我睁大了眼睛。
“在印第安纳波利斯。《与狼共舞》的首映式,我参加了。”他耸了耸肩,不像是撒谎的样子。
这就有可能了。当初《与狼共舞》的首映式是在室外,那么多民众一起观看,其中有个他,也不足为奇。
“你在印第安纳州,怎么会被关到了这边来?”我笑道。
“我这个人本来就喜欢四处游荡。在印第安纳州我抢了一家银行,抢走了2万美圆,然后在一周之内又抢劫了三家银行。后来又跑到密西根市抢了5家银行,最后被人出卖抓住了,关在密西根市监狱。”这个人说起他的故事来。心平气和,仿佛这些事情是别人干地一般。
我却看着他呆了起来。印第安纳州的银行是出了名的霸道,因为那地方本来就很乱,所以银行的保安工作做得十分的好,想从那里面抢劫,真是难上加难这家伙竟然能够从印第安纳波利斯一直抢到密西根,绝对算是天才了。而且听他的口气,如果不是被人出卖,警察根本就抓不到他。
“那你怎么又从密西根监狱跑到洛杉矶了?”我对他很感兴趣。
那人笑了起来:“很简单。柯里昂先生。你们梦工厂不是拍过一部叫《越狱》的电视剧嘛。那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我的写照。”
“你越狱了?”我乐道:“不过我听人说密西根监狱可不是越狱地好地方。”
”你说得对,那地方的越狱率几乎是千分之一,不过我成功了。我从那地方跑了出来。”他很得意。
“我能知道你怎么从里面跑出来的吗?”我对此非常感兴趣。
能从密西根监狱那样防守严密地地方跑出来,这家伙肯定想出了什么天才的办法。“很简单。”他自己都忍俊不禁。
然后,他凑过来,小声道:“我把监狱里面的一块肥皂雕成了手枪的模样,然后涂上墨水,在一个晚上顶着一个狱警的后背跟着他大模大样出了监狱。”
“完了?”我眼珠子都快掉地上了。
“完了。”他笑了笑。
“就这么简单!?”我有点不相信。
“就这么简单。”他喝了一口酒,匝吧了一下嘴。
旁边的薯条等人都笑。他们的笑,是赞扬的笑。
薯条说的不错,这家伙简直就是一个犯罪天才。
“那你怎么又会跑到这里来地?”我追问道。
“出了密西根监狱之后,我一气之下再次抢劫,抢了七家银行,然干掉了十五个警察,然后从密西根坐车旅行,走一路,抢一路。本来我想到好莱坞这边旅行。结果到在长滩看上了一个娘们,那娘们最后出卖了我。我就被逮到这里来了。”他苦笑了一下。
“你抢的都是什么银行?”我笑道。
“都是大银行。百分之九十都是花旗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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